一、设立背景
根据《澳门新葡新京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下称《管理办法》)相关精神,市财政预算安排全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,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撑,进一步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和杠杆效益,加强科技要素和金融创新相结合,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建信贷风险分担机制。
二、目的意义
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撑,降低企业贷款门槛,增加银行授信额度,减少实物资产抵押,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。
三、管理机构
科技信贷风险资金委托澳门新葡新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企业(下称“市高新投企业”)管理运作,并对接银行开展科技信贷业务。
四、贷款先容
单个客户的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,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。
贷款方式中信用贷款(信用贷款指银行向企业发放的无质押、无抵押贷款或企业以专利权、股权、应收账款、企业或个人担保作为增信方式取得的贷款)部分达到50%的,方可纳入科技信贷业务。
五、申请条件
在澳门新葡新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企业规模符合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号)规定的中型(含中型)及以下标准、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。
(一)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中企业,优先支撑规模以上企业。
(二)市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。
(三)符合以下五项条件中三项及以上的:
1.企业主要从事技术开发、技术转让、技术咨询、技术服务、技术检测或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研发、生产、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;
2.企业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%; 3.企业技术性收入和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销售收入之和占企业销售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0%; 4.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%; 5.企业拥有1项以上专利、App著作权等常识产权。
六、申请流程
(一)企业申请。企业可自主申报,也可由各级科技部门、合作银行推荐申报;
(二)审核推荐。企业资料申报后,市高新投企业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将申请企业纳入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备案企业库,并报送合作银行;
(三)审贷调查。合作银行对申报企业进行信贷调查,提出审贷意见;
(四)贷款发放。经合作银行审核同意、市高新投企业核实确认的贷款项目,由合作银行、借款企业和市高新投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,并由合作银行发放贷款。
七、合作银行
首期合作银行为湖北银行黄石分行。
后期根据贷款业务发展需要,由市高新投企业依据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择优选定更多合作银行参与,由市高新投企业与合作银行签订合作协议,并在合作银行开立专项账户,专款专用。
澳门新葡新京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企业
2020年1月9日